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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申訴業務

有關教師申訴

教師對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有關其個人之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得提出申訴。

申訴應具申訴書,由申訴人署名,並應檢討措施文書、有關之文件及證據。申訴表格可於秘書室「表單下載」下載。

 

 

致理科技大學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