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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學年度第6次校務會議紀錄

致理技術學院
96學年度第6次校務會議紀錄
時  間:97年7月3日(星期四)上午11時30分
地  點:綜合教學大樓B1演講廳
出席人員:詳如簽到表
主  席:尚校長世昌
會議記錄:吳宗翰
壹、宣讀上次會議紀錄及決議案執行(續辦)情形:(略)
貳、主席報告:
各位委員午安,非常感謝大家抽空出席本次會議,本次會議中有三個提案,請各位委員提供寶貴意見,謝謝。
參、各單位工作報告:(請參閱書面資料)。
肆、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單位:人事室
案由:擬修正本校教師聘任辦法第5條及第6條,並增訂第5條之1,謹附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如附件1,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本案修正重點如下:
(一)於修正條文第5條增訂末項,規定教師收受聘書後,應於2星期內決定是否應聘並將應聘書交(寄)回本校,否則視為不願應聘,由本校另聘他人遞補。
(二)於第5條之後,新增第5條之1,規定下列事項:
1.於第1項規定,自97學年度起,新聘助理教授級或講師級專任專業技術教師,應於3年內考取博士班進修,並應於該博士班進修年限內取得博士學位,否則不予續聘。
2.於第2項規定,自97學年度起新聘專任助理教授應於6年內提出副教授升等之申請,否則不予續聘等相關事宜。
3.於第3項規定,教師應聘後擬退聘或於聘期內因故擬辭職,應賠償3個月全薪等相關事宜。
(三)於第6條修正兼任教師之資格送審及費用負擔等規定,使符合目前實際作業狀況。
二、本案前經提本(97)年6月19日校務會議討論,本日提案係依當日校務會議中委員之意見,作部分修正而再行提出。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 提案單位:人事室
案由:擬修正本校教師聘約第2、第3及第15點,謹附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如附件2,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本案之修正係配合本校教師聘任辦法之修正如下:
(一)將第2點有關教師收受聘書後如何回聘,以及第3點有關教師應聘後,擬退聘或辭職應如何賠償等規定酌予修正,使更周延而避免爭議。
(二)於修正條文第15點,增訂第2項及第3項規定如下:
1.於第2項規定,自97學年度起,新聘助理教授級或講師級專任專業技術教師,應於3年內考取博士班進修,並應於該博士班進修年限內取得博士學位,否則不予續聘。
2.於第3項規定,自97學年度起新聘專任助理教授應於6年內提出副教授升等之申請,否則不予續聘等相關事宜。
二、本案前經提本(97)年6月19日校務會議討論,本日提案係依當日校務會議中委員之意見,作部分修正而再行提出。。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 提案單位:會計室
案由:97學年度收支預算已編製完成如附件3,提請審查。
說明:
一、97學年度收入預算:
(一)學雜費收入:740,567,288元,本學年度學雜費調整1.92%。
(二)推廣教育收入:17,000,000元
(三)建教合作收入:14,200,000元
(四)補助及捐贈收入:113,200,000元
(五)財務收入:7,000,000元
(六)其他收入:14,076,451元
收入預算總金額為906,043,739元
二、97學年度支出預算:
(一)經常門支出:
1.董事會支出:4,884,941元
2.行政管理支出:182,104,434元
3.教學研究及輔訓支出:608,562,241元
4.獎助學金支出:65,837,300元
5.推廣教育及其他教學支出:14,162,057元
6.建教合作支出:14,421,329元
7.其他支出:10,690,000元
   經常門支出合計900,662,302元
(二)資本門支出:
1.土地:100,000,000 元
2.建築物(人文教學大樓興建工程尾款):50,000,000元
3.機械儀器及設備:72,180,150元
4.圖書及博物:12,000,000元
5.其他設備:826,440元
6.軟體:3,424,170元
資本門支出合計238,430,760元
支出預算總金額為1,139,093,062元
三、本學年度總收入-總支出(不含折舊攤銷及報廢)尚不足149,948,097元,由本校歷年結餘支應。
決議:照案通過。

伍、臨時動議:(無)
陸、主席指(裁)示:(無)
柒、散會(下午12時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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