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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學年度第2次校務會議紀錄

致理技術學院
97學年度第2次校務會議紀錄
時  間:97年11月13日(星期四)下午2時整
地  點:綜合教學大樓8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詳如簽到表
主  席:尚校長世昌
會議記錄:吳宗翰
壹、宣讀上次會議紀錄及決議案執行(續辦)情形:(略)
貳、主席報告:(略)
參、各單位工作報告:(請參閱書面資料)。
肆、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單位:秘書室
案由:擬修正本校行政會議設置辦法,謹附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如附件1,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本校組織規程業經96.12.27本校96學年度第3次校務會議修正增訂第22條,致使本法之依據條文有所變更。而組織規程之修正亦奉教育部97.08.04.台技(二)字第0970151337號函核定。特依此進行條文之變更修正。
二、本修正案業經97.9.18第1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依據設置辦法提本次校務會議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 提案單位:秘書室
案由:擬修正本校校務會議設置辦法,謹附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如附件2,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本校組織規程業經96.12.27本校96學年度第3次校務會議修正增訂第22條,致使本法之依據條文有所變更。而組織規程之修正亦奉教育部97.08.04.台技(二)字第0970151337號函核定。特依此進行條文之變更修正。
二、本修正案業經97.9.18第1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依據設置辦法提本次校務會議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 提案單位:教務處
案由:擬修正本校學則,謹附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如附件3,提請討論。。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來文及現行實施情況修正。
二、本案業經提本(11)月6日教務會議討論通過,謹按規定再提請校務會議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條文第87條及89條通過,第43條予以保留,請再行於教務會議討論過後另行提案。

提案四 提案單位:教務處
案由:擬修正本校附設專科部學則,謹附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如附件4,提請討論。
說明:
一、原體育、軍訓均為零學分,現行體育、軍訓已部分有學分數。
二、學生成績呈現方式與大學部有異,調整成一致。
三、本案業經提本(11)月6日教務會議討論通過,謹按規定再提請校務會議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條文第26條及53條通過,第37條予以保留,請再行於教務會議討論過後另行提案。

提案五 提案單位:學務處
案由:擬修正本校學生獎懲辦法,謹附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如附件5,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本校學生獎懲辦法已分別於97.10.23、11.3第1、2次學生獎懲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
二、依辦法之規定提本次校務會議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
一、修正條文第15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點,修正為「入學所繳各項證件有假借、冒用、偽造、變造情事者。」
二、修正條文第15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點,修正為「犯有其他不法行為,情節特殊、嚴重,經學生獎懲委員會通過者。」
三、修正條文第15條第一項第二款第(八)點,修正為「學期操行成績未滿60分,經學生獎懲委員會決議通過者」。
四、修正條文第15條第一項第二款第(十五)點,修正為「犯有其他不法行為,情節特殊、嚴重,經學生獎懲委員會通過者」。

提案六 提案單位:學務處
案由:擬修正本校學生申訴處理辦法部分條文,謹附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如附件6,提請討論。。
說明:
一、依教育部97年10月1日台訓(二)字第0970188068號函指示修正,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
二、本辦法業經97.10.2本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依辦法規定提本次校務會議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七 提案單位:人事室
案由:擬修正本校人事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4條,謹附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如附件7,提請討論。
說明:
一、現行條文第2項末段,有關職工獎懲之作業程序,於本校新制定之「教職員工獎懲辦法」第4條已有新規定。擬比照該條文之規定,修正本條第2項末段文字,以使此二法規之規定一致。
二、本修正案業經提本(97)學年度第1次行政會議通過,擬於本日校務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並上網公告實施。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八 提案單位:人事室
案由:擬請審查本(97)學年度本校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簡稱性騷擾申處會)之委員名單如附件8,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本校性騷擾防治要點第5點規定,性騷擾申處會之組成如下:
(一)性騷擾申處會置委員11至15人,由副校長、教務長、學務長、總務長、人事室主任、教師代表及職工代表5至9人暨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專家學者代表1人組成。
(二)性騷擾申處會之教師代表及職工代表由校長指定本校現任教職員工擔任,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代表由校長外聘之。前項各類代表,女性委員應佔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
(三)性騷擾申處會委員均為無給職,任期1年,得連任之。其任期自每學年第1次校務會議通過聘任時開始,至次屆委員產生時為止。
二、本案除副校長等5位行政主管為當然委員外,其餘有關教師代表及職工代表部分,業經校長指定黃副教授菲菲、陳助理教授樂群、張講師碧雲、竇組員春慧、林春松先生等5人擔任、專家學者部分由黃囇莉教授擔任,全部委員名單如附件8,敬請校務會議審查。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九 提案單位:會計室
案由:擬修正本校預算委員會設置辦法第4條,謹附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如附件9,提請討論。
說明:
一、依96學年度評鑑委員建議,將請校長遴選一至二位學術主管代表擔任委員,修正為一至三位學術主管代表擔任委員。
二、本案業經97.9.18第1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依據設置辦法提本次會議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 提案單位:人事室
案由:擬修正本校組織規程第9條及第42條,謹附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如附件10,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本案之修正,係為因應校務發展需要及符合教育部規定,於第9條學務處之組織中,增設「服務學習中心」,並於第42條第1項增列「服務學習推行委員會」。
二、擬於本日校務會議通過後,依規定再提請董事會通過並報部核定。
決議:照案通過。

伍、臨時動議:(無)
陸、主席指(裁)示:
一、請研發處針對本校接受訪視工作中相關人員,研擬提出獎懲名單。
二、本校新購圖書部分,應由建議購置者或單位優先借閱,並請圖書館盡力推廣本校新購圖書。
三、請相關單位研擬,針對本校指導學生對外比賽獲獎之教師,可於期初或期末教學研討會上公開表揚,以資鼓勵。
四、針對本校休學學生,應由該所屬班級之導師先行關心與瞭解,並請市調中心針對其休學因素進行調查,作為往後教學工作改善之依據。
五、校友聯絡服務中心已發行校友電子報,各單位可多加利用,建議各系所召開系友會,加強校友聯繫工作。
六、各行政人員之服務態度應有所加強,並在其職司領域中培養專業能力。

柒、散會(下午4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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