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學年度第6次行政會議會議紀錄
致理技術學院
95學年度第6次行政會議會議紀錄
時 間:
地 點:忠孝樓第一會議室
出席人員:詳如簽到表
主 席:尚校長世昌
會議記錄:吳宗翰
壹、開會
貳、主席報告:
各位早安,今天是行政會議,在會議開始前想先提醒各位,若有任何會議都請各位準時出席。今天會議的主要目的在於讓各單位重新審視行政法規,使一切作業都能合乎法定程序。由於時間緊迫,工作報告部分請有需要者提出報告,若無則儘量節省時間,謝謝。
參、各單位工作報告:(略)
肆、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單位:秘書室
案由:擬制訂本校行政會議設置辦法,謹附本辦法草案如附件1,提請討論。
說明:為符合法定程序,並使行政會議之召開有所依據,特制訂本辦法。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第2條修正為「本會議由校長、副校長及各一級主管人員組成,必要時得邀請相關人員參加。」
提案二 提案單位:秘書室
案由:擬制訂本校校務會議設置辦法,謹附本辦法草案如附件2,提請討論。
說明:為符合法定程序,並使校務會議之召開與行使職權有所依據,特制訂本辦法。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第3條第3款之學程修正為學位學程。
提案三 提案單位:人事室
案由:擬修正本校專任職員研習進修獎助辦法第4條,謹附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如附件3,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本案修正重點,係將第4條規定之交通費補助,由自強號修正為高鐵,使符合實際需要。
二、本修正案,擬於本日行政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
決議:照案通過。惟辦法中有關自行開車之結報方式授權人事室、會計室及研發處研擬之。
提案四 提案單位:人事室
案由:擬修正本校性騷擾防治要點,謹附本要點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如附件4,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本要點係由本校於本(96)年4月12日95學年度第3次校務會議通過制定,並於6月15日函送主管機關台北縣政府備查,惟該府建議作部分修正。
二、本案之修正重點,係依台北縣政府本(7)月12日北府社區字第0960412249號函,作下列修正:
(一)於修正條文第3點,依兩性工作平等法第12條規定,增訂該法所稱職場性騷擾之定義。
(二)於修正條文第4點,增訂凡適用性別平等教育法處理之案件,不適用本要點之規定。
(三)於修正條文第8點,增訂本要點以人事室為收件單位。
(四)依性騷擾防治準則第11條第1及第3項之規定,於修正條文第10點第1及第3項,增加再申訴之文字。另現行條文末項規定,以「電話申訴」部分,因與第1項之「言詞提出申訴」相同,故予刪除。
(五)依性騷擾防治準則第11條第1及第3項之規定,於現行條文第11點第1項增列「再申訴書」。
(六)依性騷擾防治第15條規定:「性騷擾事件已進入偵查或審判程序者,直轄市或縣(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認有必要時,得議決於該程序終結前,停止該事件之處理」。因現行條文第21點非學校之職權,故予刪除。
(七)依性騷擾事件調解辦法第2條第1項規定:「性騷擾事件當事人依性騷擾防治法第16條申請調解時,應向有受理申訴管轄權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因現行條文第23點非學校之職權,故予刪除。
三、本案擬於行政會議及校務會議通過後,再送台北縣政府備查。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修正條文第4條之句末應為本「要點」而非本「辦法」。
提案五 提案單位:總務處
案由: 擬修正本校「文書處理作業規定」,謹附該規定如附件5,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本校現行「文書處理作業規定」係民國84學年度訂定實施。
二、作業規定實施迄今已12年,期間本校在文書處理作業方面歷經多次變革,如實施電子公文、直式改橫式、線上簽核等,該規定已不符現況。
三、依據本校現況及參考他校重新修正本校「文書處理作業規定」。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壹、總則中第三點修正為「本規定所稱……。」
提案六 提案單位:教務處
案由:擬修正本校招生委員會設置辦法,謹附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如附件6,提請討論。
說明:為因應本校組織層級變更暨符合實際作業需求,修正本辦法部份條文內容。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
一、第2條中學位學程中心主任之中心二字刪除。
二、第10條修正為「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提案七 提案單位:教務處
案由:擬修正本校調整所系科學位學程作業要點,謹附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如附件7,提請討論。
說明:為因應本校組織層級變更暨符合實際作業需求,修正本要點部份條文內容。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
一、第一點修正為「本校為……,特制定『致理技術學院調整所、系、科、學位學程』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第十點修正為「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提案八 提案單位:學務處
案由:擬修正本校「清寒暨優秀學生獎助學金設置辦法」第2條、第5條、第6條及第7條內容,謹附本辦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如附件8,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本案修正重點如下:
(一)修改本辦法名稱為「致理技術學院學生獎助學金設置辦法」,將「清寒暨優秀」文字刪除。
(二)修正第2條組織副校長為副主任委員,原副主任委員修正為審查委員,另增列主任秘書、技術合作處處長、研究所所長、進修院校校務主任、技能檢定組組長及進修部暨進修院校學務組組長擔任審查委員,修正研究合作處為研究發展處。
(三)係於第6條修正,因各類別申請辦法及要點均由承辦單位自行負責審核申請資料,故將修正為向各承辦單位提出申請。
(四)係於第7條修正,最高決議會議由校務會議修正為行政會議通過,並增列陳校長核定後施行文字。
(五)第5條獎助項目一覽表,逐條修正,說明如下:
1.調整獎助項目一覽表,分為助學金及獎學金兩大部分。
2.依據教育部共同助學方案修正第1類項目。
3.原類別第3類急難慰助修正為第2類,並依本校急難慰助辦法調整獎勵金額。
4.原類別第9類工讀助學金修正為第3類,並依本校工讀助學金辦法修正部分文字。
5.原類別第10類各系(科)學術或專業技能性之競賽修正為第4類校內學術或專業技能性之競賽,修正部分文字及增列主辦單位。
6.原類別第6類體能技能傑出表現調整修正為第5類體育傑出表現,並依體育獎助學金頒發要點修正部分文字及金額。
7.原類別第4類優秀學生獎學金調整修正為第6類,依實施現況增列業務單位。
8.原類別第2類熱心公益修正為第7類,依實施現況增列業務單位。
9.原類別第5類修正為第8類證照優異獎,中文輸入為專案辦理及證照獎勵依致理技術學院學生專業技術證照獎勵辦法實施辦理。
10.原類別第8類整潔競賽績優獎金修正為第9類,依實施現況增列業務單位。
11.原類別第7類其他代表學校參加全國大專或全國性競賽得獎者修正為第10類校外學術或專業技能性競賽,依「本校學生參加校外學術或專業性技能競賽施行細則」辦理(應檢附主辦單位競賽辦法)。
12.增列第11類選送學生赴國外研修獎助審查要點及第12類外國學生獎學金設置要點。
二、本修正案擬於本日行政會議通過後,按規定再提請校務會議通過後施行。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第5條中修正條文第4類之主辦單位修正為「教務處、各所、系、科、學位學程、通識教育中心。」
提案九 提案單位:學務處
案由:擬修正本校「性侵害或性騷擾處理與防治辦法」第1條,謹附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如附件9,提請討論。
說明:
一、因本校組織規程日前有所修訂,故與現行條文有所不符。
二、為避免受條文之牽制,故刪除第38條字樣。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第一條中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0條之條目一併刪除。
提案十 提案單位:研究發展處
案由:擬修正本校校務發展委員會設置辦法,謹附本辦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如附件10,提請討論。
說明:配合本校組織規程及因應作業需求,修正相關條文。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第四條之主任委員部分仍應以校長擔任,惟校長因故未能主持會議時,由其他出席會議委員互推產生。
提案十一 提案單位:研究發展處
案由:擬修正本校研究發展處設置辦法,謹附本辦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如附件11,提請討論。
說明:配合本校業務調整,修正相關條文。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第五條修正為「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提案十二 提案單位:技術合作處
案由:擬修正本校建教合作實施辦法,謹附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如附件12,提請討論。
說明:
一、原承辦單位研發合作處改為技術合作處。
二、將現行條文各點修正為各條,使合乎體例。
三、配合實際作業,部分內容修正及刪除,另刪除第7、9 條條文。
四、配合評鑑準備規劃建議增列第8條。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三 提案單位:技術合作處
案由:擬修正本校工讀生實施辦法,謹附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如附件13,提請討論。
說明:
一、依實際需求,作部分內容修正。
二、勞委會於96.7.1公布最低時薪為95元,因此修正最低時薪金額。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
一、第1條修正為「本校為協助家境清寒、失業家庭、原住民、僑生、外國學生、身心障礙者或其他特殊情形、需要工讀機會者……(以下簡稱本辦法)。」
二、第3條第四項修正中加入研究所之單位,並於句末加者字。
三、第4條第二項中之「核准」一詞刪除,並將取消攻讀資格之項目調整為(一)工作不適任者。(二)休、退學者。(三)受記大過處分者。(四)已畢業者。
四、原條文第7條不予修正。
提案十四 提案單位:技術合作處
案由:擬制訂本校學生校內實習輔導實施要點草案,謹附該要點草案如附件14,提請討論。
說明:為鼓勵同學踴躍參與學校各項行政工作回饋學校,並培養同學敬業樂群,熱忱服務的人生觀。
決議:本案緩議。
提案十五 提案單位:技術合作處
案由:擬制訂本校學生校內實習護照管理要點草案,謹附該要點草案如附件15,提請討論。
說明:為鼓勵本校同學踴躍參加校內舉辦各項進修活動或課程,並培養同學敬業樂群、熱忱服務之人生觀。
決議:本案緩議。
提案十六 提案單位:技術合作處
案由:擬制訂本校校務發展基金捐募與運用管理辦法草案,謹附該辦法草案如附件16,提請討論。
說明:為積極推動校務基金籌募工作,以廣徵財源,支持校務發展,特訂定本辦法。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
一、第4條中校友事務組修正為就業輔導組。
二、第12條第三項修正為「捐贈價值累計達新台幣30萬元以上……。」
三、第17條第五項修正為「不動產已逾使用年限,變賣所得之殘餘價值。」
四、第20條修正為「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提案十七 提案單位:技術合作處
案由:擬修正本校校外實習輔導實施辦法,謹附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如附件17,提請討論。
說明:
一、增加所、所長、學位學程中心主任。
二、條序變更。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八 提案單位:技術合作處
案由:擬制訂本校專業證照輔導作業實施要點,謹附本要點草案如附件18,提請討論。
說明:
一、為落實本校推動證照制度,鼓勵學生取得證照,提升學生素質及就業能力,發展學校特色,擬訂定本作業實施要點,以協助同學於在學期間取得專業證照,俾利辦理相關活動時之依據。
二、本組於95學年度成立至今已陸續辦理相關之證照輔導活動,如開設輔導班(詳如下表),有鑑於各項輔導活動辦理時能有所依據,特訂定此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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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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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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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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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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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5/0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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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度全民英檢初級輔導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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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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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設3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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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5/19~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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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軟體應用乙級術科輔導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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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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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設1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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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5/2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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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大會考輔導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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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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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設1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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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6/09~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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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軟體應用丙級術科輔導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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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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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設1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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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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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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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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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要點草案係參考友校如醒吾技術學院、育達商業技術學院、中台科技大學等數所校院相關辦法而擬定,敬請指正。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
一、第四點修正為「各學群依需求訂定5項以上之核心專業證照,並得要求各系學生於畢業前取得相關領域核心證照或修畢相關專業證照課程。」
二、第六點之上限人數部分,應於60後加註人字。
提案十九 提案單位:技術合作處
案由:擬制訂本校學生參加學術或專業性技能競賽施行細則,謹附本細則草案如附件19,提請討論。
說明:
一、為鼓勵本校學生參加校外學術或專業性技能競賽,為校爭光,並提升專業技能水準,依據本校學生獎助學金設置辦法第5條第10類規定,訂定本施行細則。
二、本細則草案係參考友校如大葉大學、育達商業技術學院、亞東技術學院等數所校院相關辦法而擬定,敬請指正。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
一、施行細則應修正為施行要點。
二、獎金部分請以阿拉伯數字取代。
提案二十 提案單位:技術合作處
案由:擬修正本校學生專業技術證照獎勵辦法第2、3條,謹附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如附件20,提請討論。
說明:因應本校增設學位學程,配合更動本辦法條文內容。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十一 提案單位:會計室
案由:擬制訂本校「薪資作業稽核辦法」,謹附本辦法草案如附件21,提請討論。
說明:為讓行政執行更健全,特制訂本辦法提95學年度第6次行政會議審查。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
一、第一條修正為「為加強本校薪資作業稽核,特訂定本辦法。」
二、第二條之每月25日以前完成修正為每月15日前完成。
三、第三條修正為「鐘點費部分應先由教務處於學期初提供教師授課鐘點時數冊,分送各相關單位核對無誤後,交還教務處完成複核再行簽核。」
四、第四條中訓導處應修正為學務處。
五、第六條之薪津異動應修正為薪資異動。
六、第八條中之薪舊薪資換算程序,應修正為新舊薪資換算程序。
提案二十二 提案單位:會計室
案由:擬制訂本校「教師申請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經費報銷注意事項」,謹附本注意事項草案如附件22,提請討論。
說明:為讓行政執行更健全,並符合國科會審核標準特設置本注意事項提95學年度第6次行政會議審查。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
一、第三點中之憑證需另影印二份。
二、第五點修正為「財產購置……,超過一萬元以上需依估價程序辦理,經校長批准後始可購置……。」
三、第七點修正為「應計畫實際需要……。以發票報銷電腦使用費需附詢價單、議價或比價。」
四、第十點中凡公民營汽車……之凡字修正為除字。
提案二十三 提案單位:會計室
案由:擬制訂本校「支出憑證核銷作業注意事項」,謹附本注意事項草案如附件23,提請討論。
說明:為讓行政執行更健全,讓全校各單位更了解核銷注意事項,特設置本注意事項提95學年度第6次行政會議審查。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
一、第二點第(一)項……,經批准後使得辦理之使字應為始字。
二、第四點第(四)項中本校英文應為「CHIHLEE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三、第七點修正為「應計畫實際需要……。以發票報銷電腦使用費需附詢價單、議價或比價。」
四、第十點中凡公民營汽車……之凡字修正為除字。
伍、臨時動議:無。
陸、主席指(裁)示
一、各單位網頁維護與更新是非常重要的工作,請各單位多加幫忙。
二、評鑑Q&A是一項非常重要且具有意義的工作,此工作可透過各系及行政單位彙整,讓全校師生知悉學校許多良法美意,請各單位多加配合推動。
三、有關畢業生問卷調查回收後之分析工作,是否可委請市調中心協助處理,以分工合作方式完成此項工作。
四、本校電話禮貌有待加強,各單位行政人員包含工讀生都應加強禮節訓練。
五、本校組織規程為許多法規之母法,請各單位在制定法規時能參照其中的用字或單位用語。
柒、散會(中午12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