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學年度第1次行政會議會議紀錄
致理技術學院
95學年度第1次行政會議會議紀錄
時 間:95年10月26日(星期四)下午2時
地 點:忠孝樓第一會議室
出席人員:詳如簽到表
主 席:尚校長世昌
會議記錄:吳宗翰
壹、主席報告:
各位同仁午安,今天是本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自從8月1日本人上任之後,給大家帶來很大的壓力,感到非常抱歉。我想現階段是非常重要的歷史階段,對於本校而言,大家都在替致理寫歷史,各位的辛苦一定是有代價的。從8月1日之後,各單位舉辦非常多場的研討會,以及評鑑工作的準備,各位都卯足全力,本人在此非常感謝各位的協助。今天時間非常的緊迫,加上有12個提案,請各單位工作報告盡量精簡,謝謝。
貳、各單位工作報告:(略)
參、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單位:人事室
案由:擬修正本校組織規程,謹附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如附件1,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本案修正重點如下:
(一)將本規程設置依據,由大學法第8條修正為法第36條。
(二)配合教育部核准本校設置服務業經營管理研究所,於第3條增列該研究所,並將第23條、24條、28條及30至39條等相關條文亦作配合修正。
(三)按規定將第8條教具中心主任一職修正為組長。
(四)於條正條文第9條增置副學務長一職,使與現況相符。
(五)將第10條規定總務長之資格由副教授以上教師兼任,修正為助理教授以上教師兼任;第28條規定2級單位主管之資格,由助理教授以上教師兼任,修正為講師以上教師兼任,使與現況相符,並利於未來延聘適任人選。
(六)依大學法第14條定,將本規程第12條、第13條、第19至22條及第41條規定各單位設置辦法須報部核定之文字刪除,改為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
(七)依教育部95年8月23日函規定,將本規程第25條有關講座設置辦法須報部備查之文字刪除,改為陳報董事會核定後施行。
(八)依大學法第15條規定,將本規程第30條所訂校務會議「為本校最高決策會議」之文字刪除。
(九)依92年評鑑委員建議,於第41條增設第11款建教合作委員會。
(十)依大學法第33條規定,於本規程第42條增列學校應輔導學生成立學生會,並 依學生會請求代收會費等規定。
二、本修正案擬於行政會議通過後,按規定再提請校務會議及董事會通過,並報部核定實施。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
一、第3條中應加入學位學程中心相關文字。
二、因應評鑑所需,研究發展處下設網路學習中心,以任務編組方式進行運作。
三、通識教育中心及兩岸經貿研究中心歸屬教學或行政單位之問題,請會後由主任秘書召集相關單位進行討論,提校務會議討論。
提案二 提案單位:人事室
案由:擬修正本校校長遴選辦法第7條及第8條,謹附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如附件2,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本案係依本校第8任校長遴選委員會於本(95)年3月10日召開第1次會議所作之決議,將本辦法第7條規定校長候選人應具資格,以及第8條有關校長遴選程序酌予修正,詳如修正條文草案對照表劃線部分。
二、本修正案,擬於本日行政會議通過後,按規定再提請校務會議及董事會通過,並報部核定實施。
決議:修正通過。請人事室就第7條第七項依據教職人員任用條例逕行文字上之修正。
提案三 提案單位:人事室
案由:擬修正本校講座設置辦法第5條及第9條,謹附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如附件3,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本案修正重點如下:
(一)於第5條增加末句,規定講座由學校聘任,使語意更清楚。
(二)依教育部95年8月23日函規定,將第9條有關本辦法須報部備查之文字刪除。
二、本修正案,擬於本日行政會議通過後,按規定再提請校務會議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 提案單位:人事室
案由:擬修正本校學群運作暫行辦法第2條,謹附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如附件4,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本案之修正,係於第2條增訂學群召集人之任期為1年,以及召集人得減授鐘點2小時之規定,使與現況相符。
二、本修正案,擬於本日行政會議通過後,按規定再提請校務會議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五 提案單位:人事室
案由:擬修正本校人事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2條及第3條,謹附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如附件5,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本案修正重點如下:
(一)於第2條,增列副校長為人評會委員,並將人評會召集人由主任秘書擔任,改由副校長擔任。另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6條規定,增訂人評會中任一性別之委員應占委員總數3分之1以上。
(二)於第3條增訂本校職工獎懲應經之審查程序,以期獎懲作業更公平合理,並避免浮濫。
二、本修正案,擬於本日行政會議通過後,按規定再提請校務會議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六 提案單位:人事室
案由:擬修正本校職工升遷辦法,謹附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如附件6,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本案修正重點如下:
(一)將現行條文各點修正為條,使符合一般法規體例。
(二)將現行條文第4點以表格呈現之升遷資格,改為修正條文第4條以文字敘述,使更完整周延。
(三)將行條文第5點及第6點合併,修正為修正條文第5條,使職工升遷條件較合理可行,而升遷作業亦更嚴謹客觀。
二、本修正案,擬於本日行政會議通過後,按本辦法第6條規定,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七 提案單位:人事室
案由:擬修正本校教職員服務規則,謹附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如附件7,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本案修正重點如下:
(一)於修正條文第4條 將職員每日上下班之時間明定,並將各單位於中午須輪值對外服務之規定納入。
(二)於修正條文第5條,增訂第2項,將本校現行職員簽到簽退之實際作法,予以納入規定。
(三)依教育部新訂「教師請假規則」第18條之規定,於修正條文第13條增訂教師應給公假之規定,並於修正條文第14條修正教師請事假、病假、婚假、娩假、喪假之規定,以及增訂教師得請家庭照顧假、生理假、陪產假、育嬰假之規定。
(四)於修正條文第36條,增訂本規則之制定及修正須經校務會議通過,使合於一般法規體例。
(五)其餘條文,僅作文字修正,未變更實質內容,詳如附件7劃線部分。
二、本修正案,擬於本日行政會議通過後,再依規定提請校務會議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第13條「本校專任教師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修正為本校教職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
提案八 提案單位:研究發展處
案由:擬修正本校校務與研究發展組業務相關辦法,提請討論。
說明:依教育部93年技專校院獎補助訪視意見,擬修正本校「專題研究計畫與改進教學計畫外審要點」如附件8。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九 提案單位:推廣教育中心
案由:擬修正「致理技術學院推廣教育中心審查小組設置要點」,謹附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9,提請討論。
說明:說明:因應實際業務需求,修正部份條文。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
一、要點名稱修正為「致理技術學院推廣教育審查小組設置要點」。
二、因名稱為「要點」,因此內容不宜以「條」方式列之,改以一、二、點表示即可。
三、第三點中加入學位學程中心主任及副校長。
四、第一點修正為「致理技術學院……,依據教育部『大學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提案十 提案單位:技術合作處
案由:擬修正本校建教合作實施辦法,謹附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10,提請討論。
說明:
一、原承辦單位研發合作處改為技術合作處。
二、配合實際作業,刪除第七、八、九條條文。
三、配合評鑑準備規劃建議增列內容。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
一、條文數字改用阿拉伯數字。
二、原辦法第七條「有關計畫執行成果之發表、專利申請……。」及第八條「凡本校教師利用校內設備及人力進行……。」均保留,不予刪除。
提案十一 提案單位:技術合作處
案由:擬訂定本校建教合作委員會設置辦法草案,謹附本設置辦法草案如附件11,提請討論。
說明:依評鑑準備規劃建議訂定。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
一、條文數字改用阿拉伯數字。
二、第3條修正為「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及各系(科)主任、所長、學位學程中心主任組成,並由技術合作處處長兼任執行秘書,處理相關業務。
三、第4條修正為「本會每學期召開委員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四、第5條修正為「本會業務依照本校建教合作實施辦法規定辦理。」
提案十二 提案單位:學務處
案由:擬訂定本校42週年校慶暨運動大會實施計畫(草案)如附件12,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本校42週年校慶訂於95年
二、9時20分於操場舉行運動大會,舉行各項競賽及表演活動,並進行各系科運動員創意進場。
三、如遇大雨,園遊會、室外競賽取消,慶祝大會照常舉行。
決議:修正通過。有關跳蚤市場是否舉辦由相關單位視情況決定之。
陸、主席指(裁)示:
一、請各單位持續配合校園禁煙活動,並請宣導教師勿在校園內吸煙。
二、適才有單位報告學校環境遭破壞,其中可能代表的是學生情緒的不滿,造成這樣的情形有很多種可能性,包括教學品質、系科規劃等等,希望各單位能加強服務態度,盡力瞭解學生需求,避免言語及行政上的疏失,造成學生權益受損。亦請系主任利用導師時間安排「與系主任談心」加強與學生溝通。
三、期中考即將舉行,希望各單位加強宣導嚴格監考,避免作弊之風繼續盛行。
四、雲科大資料庫填寫正確與否對本校影響甚鉅,請各單位能準時並準確的填寫,以利評鑑工作進行。
五、請各系能盡量辦理學生校外實習課程,強化本校學生實習功能。
六、各系在進行課程規劃時,除教師成員外,應聘請校友與業界知名人士參與,以使課程規劃能盡善盡美,合乎需求。
七、請各相關單位提供提升圖書借閱率的方式,以多種鼓勵措施刺激學生進圖書館借書。
八、有關應用英語系及資訊管理系師資問題,請人事室通盤考量。
九、資訊管理系所提電腦教室問題會後由相關單位通盤考量。
十、本校今年開始推動系友會的成立,請各系主任協助,俾使系友會能順利成立並運作。
柒、散會(下午4時5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