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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學年度第2次校務會議紀錄

致理技術學院

 

95學年度第2次校務會議紀錄

 

時  間:96年1月18日(星期四)下午2時

 

地  點:綜合教學大樓8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詳如簽到表

 

主  席:尚校長世昌

 

會議記錄:吳宗翰

 

壹、宣讀上次會議紀錄及決議案執行(續辦)情形:(略)

 

貳、主席報告:

 

各位同仁午安,今天是本校本學期最後一次校務會議,感謝各位老師、同學撥冗參加,這學期的工作在此感謝大家協助。上星期四、五至高雄中山大學參加全國校長會議,接著在兩岸中心施主任以及研發處曹處長陪同下,至大陸參訪幾個技職院校,包括上海思博技術學院、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深圳職業技術學院、上海復旦大學以及寧波大學等五校,此行成果豐碩。長久以來,我們一直希望培養同學成為跨兩岸服務業所需要的人才,對岸的商機是無限的,怎麼樣才能讓學生具有謀生的技能和競爭的條件,是我們努力的方向。對岸三所技職體系學校的成長與發展給予我們很大的衝擊,各方都很希望能夠進行教師互訪,從事研究與教學的工作。

 

其次,在中山大學參加全國大學校長會議時,有一些重點向各位報告。首先,部長及次長一再地強調產學合作的重要性,希望各校都能盡力推動產學合作;第二,今年評鑑將會把畢業生的流向、聯繫納入重點之一,甚至包含業主的聯繫,瞭解畢業生的情況,對照大陸的技職院校,他們畢業生的就業率高達90%以上,這給我們很多的啟發;第三,請各系轉告各教師,以往教師升等均以學術報告為主,其實技術報告或產學合作結論報告也是可作為升等的論文,這次會議特別強調乃因為這次評鑑,有些委員是直接從業界當中挑選出來的,希望系主任可以轉告同仁;第四,三月份即將展開教學卓越計畫,五、六月進行審核,希望這次可以及早準備;第五,建立具有公信力的評鑑單位,以及建立系所的調整機制;第六,在國外,許多學校以大師級的人物擔任大一的教師或導師,以啟發大一新生對學校的認同感及向心力,希望慎選大一的導師及教師人選;第七,東吳大學教材上網、考題上網、學生分數分佈、學生問卷評量等四項指標作為評量教師的指標。

 

以上幾點供各位參考,謝謝。

 

參、各單位工作報告:(請參閱書面資料)。

 

肆、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單位:人事室

 

案由:擬修正本校組織規程,謹附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如附件1,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本案修正重點如下:

 

(一)將本規程設置依據,由大學法第8條修正為第36條。

 

(二)配合教育部核准本校設置服務業經營管理研究所,於第3條增列該研究所,並將第23條、24條、28條及30至39條等相關條文亦作配合修正。

 

(三)將通識教育中心由教學單位改為行政單位,故由現行條文第3條刪除該中心,移置於修正條文第7條。

 

(四)為應校務發展之需,於修正條文第8條、第9條、第10條及第14條有關教務處、學生事務處、總務處及進修部之組織中,各增置副主管一人。

 

(五)為提供優質服務,於修正條文第8條教務處組織中,將教具中心改為聯合服務中心,統籌辦理全校一般服務事宜。

 

(六)將第10條規定總務長之資格由副教授以上教師兼任,修正為助理教授以上教師兼任;第28條規定2級單位主管之資格,由助理教授以上教師兼任,修正為講師以上教師兼任,以利於延聘適任人選。

 

(七)依大學法第14條定,將本規程第12條、第13條、第19至22條及第41條規定各單位設置辦法須報部核定之文字刪除,改為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

 

(八)為加強推動數位教學,提升全校教學品質,於修正條文第15條圖書資訊中心組織中,增設數位教學組。

 

(九)依教育部95年8月23日函規定,將本規程第25條有關講座設置辦法須報部備查之文字刪除,改為陳報董事會核定後施行。

 

(十)依大學法第15條規定,將本規程第30條所訂校務會議「為本校最高決策會議」之文字刪除。

 

(十一)依92年評鑑委員建議,於第41條增設第11款建教合作委員會。

 

(十二)依大學法第33條規定,於本規程第42條增列學校應輔導學生成立學生會,並依學生會請求代收會費等規定。

 

二、本修正案,業經本(95)學年度第2次行政會議通過,謹按規定再提請校務會議討論,擬於校務會議通過後,報部核定實施。

 

決議:修正通過,請人事室進行文字上之修正。修正重點如下:

 

一、第28條第二款將人事室、會計室排除之文字刪除。

 

      二、教務會議、學生事務會議、總務會議、進修推廣會議應納入副主管。

 

      三、第41條增設之建教合作委員會改為產學合作委員會。

 

 

提案二                                  提案單位:總務處

 

案由:擬沿漢生西路圍牆邊興建教學大樓,並請原建築師先行規畫,提請討論。

 

說明:

 

一、原計畫改建誠信館興建綜合體育教學大樓,並經建築師比圖得標,現因教育部不承認地下停車場納入樓地板面積,為恐樓地板面積不足,以致減少招生人數,現擬沿漢生西路圍牆邊先興建1棟教學大樓,並請原建築師先行規畫。

 

二、依本年度修訂後法規,目前本校樓地板不足約4000~5000平方公尺,為因應未來誠信館拆除改建時,將另外產生2000平方公尺以上之差異,建議樓地板面積以增加8000平方公尺以上之教學空間面積為宜。

 

決議:照案通過。

 

 

伍、臨時動議:(無)

 

陸、主席指(裁)示:

 

    一、今年春節假期較晚,不過董事會為顧及各位同仁辛勞,提前於1月26日發放年終獎金,2月份薪資亦將於2月15日發放。

 

    二、本學期以來有關圖書借閱及對外活動的成績甚佳,十分感謝各單位,也請各單位繼續努力。惟外文書籍的借閱仍偏低,希望各系教師能多鼓勵學生閱讀外文書籍。

 

    三、本校將從1月19日至2月6日進行全校第一次正式自評,這次請到外聘的委員來進行評鑑,也希望以最嚴格的角度來檢視本校,這樣對本校才真正有助益。

 

    四、有關學生申請輔系之事項,除以公告方式外,請有關單位多多利用各種管道宣導,務使讓每個同學都能知悉。

 

    五、本校將進行會計統一會考試辦,希望大家能用心,努力將此活動做到最好。

 

    六、學生活動中心將依法改為學生會,請相關單位在處理時須小心,務依據規定行之。

 

    七、寒假有許多營隊活動,請注意安全。

 

    八、3月10日將舉辦兼任教師教學研討會,請相關單位大力宣導,通知各兼任教師出席會議。

 

    九、本校「會議展覽服務業跨域整合人才培育學程計畫」獲得教育部獎助900萬元,對評鑑有正面助益,請相關單位善加利用款項。

 

    十、各單位在撰寫中長程計畫時需審慎思慮,務使與評鑑工作結合,以期目標與實際發展相符。

 

    十一、有關進修部點名冊上學號、座號排列問題,請進修部考量現行與實際需要之作法。

 

柒、散會(下午4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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