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學年度第1次校務會議紀錄
致理技術學院
95學年度第1次校務會議紀錄
時 間:95年11月9日(星期四)下午2時
地 點:綜合教學大樓1樓表演廳
出席人員:詳如簽到表
主 席:尚校長世昌
會議記錄:吳宗翰
壹、宣讀上次會議紀錄及決議案執行(續辦)情形:(略)
貳、主席報告:
各位同仁大家好,今天是本學期第1次的校務會議,會議場地由於八樓正進行三系聯合舉辦的研討會,因此在此地召開校務會議,請各位見諒,不過也請各單位往後有重大活動時,能參考本校行事曆,並且希望能知會秘書室。
此外要感謝各位的幫忙,這段期間的校務得以順利推動,我想舉幾個例子來說明。首先是環安衛訪視,其次是管科會訪視,第三是教育部委託本校辦理95年度大專校院落實產業發展及產業人力培育規劃說明會,教育部非常重視此活動,而且本校承接活動雖僅有一個多禮拜的時間可以籌備,但成果卻受到教育部大力肯定,這些活動都是本校同仁通力合作的結果,我想學校的前途是屬於大家的,再次感謝大家。
參、各單位工作報告:(請參閱書面資料)。
肆、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單位:人事室
案由:擬修正本校校長遴選辦法第7條及第8條,謹附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如附件1,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本案係依本校第8任校長遴選委員會於本(95)年3月10日召開第1次會議所作之決議,將本辦法第7條規定校長候選人應具資格,以及第8條有關校長遴選程序酌予修正,詳如修正條文草案對照表劃線部分。
二、本修正案,業經提本(95)學年度第1次行政會議通過,謹按規定再提請校務會議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 提案單位:人事室
案由:擬修正本校講座設置辦法第5條及第9條,謹附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如附件2,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本案修正重點如下:
(一)於第5條增加末句,規定講座由學校聘任,使語意更清楚。
(二)依教育部95年8月23日函規定,將第9條有關本辦法須報部備查之文字刪除。
二、本修正案,業經提本(95)學年度第1次行政會議通過,謹按規定再提請校務會議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 提案單位:人事室
案由:擬修正本校學群運作暫行辦法第2條,謹附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如附件3,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本案之修正,係於第2條增訂學群召集人之任期為1年,以及召集人得減授鐘點2小時之規定,使與現況相符。
二、本修正案,業經提本(95)學年度第1次行政會議通過,謹按規定再提請校務會議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 提案單位:人事室
案由:擬修正本校人事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2條及第3條,謹附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如附件4,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本案修正重點如下:
(一)於第2條,增列副校長為人評會委員,並將人評會召集人由主任秘書擔任,改由副校長擔任。另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6條規定,增訂人評會中任一性別之委員應占委員總數3分之1以上。
(二)於第3條增訂本校職工獎懲應經之審查程序,以期獎懲作業更公平合理,並避免浮濫。
二、本修正案,業經提本(95)學年度第1次行政會議通過,謹按規定再提請校務會議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五 提案單位:人事室
案由:擬修正本校教職員服務規則,謹附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如附件5,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本案修正重點如下:
(一)於修正條文第4條 將職員每日上下班之時間明定,並將各單位於中午須輪值對外服務之規定納入。
(二)於修正條文第5條,增訂第2項,將本校現行職員簽到簽退之實際作法,予以納入規定。
(三)依教育部新訂「教師請假規則」第18條之規定,於修正條文第13條增訂教師應給公假之規定,並於修正條文第14條修正教師請事假、病假、婚假、娩假、喪假之規定,以及增訂教師得請家庭照顧假、生理假、陪產假、育嬰假之規定。
(四)於修正條文第36條,增訂本規則之制定及修正須經校務會議通過,使合於一般法規體例。
(五)其餘條文,僅作文字修正,未變更實質內容,詳如附件7劃線部分。
二、本修正案,業經提本(95)學年度第1次行政會議通過,謹按規定再提請校務會議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有關第14條事假之執行部分,請提案單位向教育部詢問解釋。
提案六 提案單位:人事室
案由:擬修正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1條及第3條,謹附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如附件6,敬請討論。
說明:
一、本案修正重點如下:
(一)將第1條規定本辦法之設置依據,由本校組織規程第34條修正為第41條。
(二)於增修條文第3條,增列副校長及主任秘書為本會之當然委員,並將委員總數由現行21至25人,修正為25至27人,而校長圈選未兼行政主管之委員人數則由現行11至13人修正為13至15人。
二、本修正案,業經提本(95)學年度第2次教評會通過,謹按規定再提請校務會議討論。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七 提案單位:人事室
案由:擬修正本校教師聘約,謹附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如附件7,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本案修正重點如下:
(一)依大學法第19條規定,增訂修正條文第9至12點,增列教師之權利義務及停聘、解聘或不續聘之要件,予以納入聘約。
(二)依大學法第19條末句規定,增訂修正條文第14點,規定本聘約之制定及修正須經校務會議通過。
(三)其餘條文,參照他校聘約內容,酌修文字。
二、本修正案,業經提本(95)學年度第2次教評會通過,謹按規定再提請校務會議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八 提案單位:技術合作處
案由:擬修正致理技術學院建教合作實施辦法,謹附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8,提請討論。
說明:
一、原承辦單位研發合作處改為技術合作處。
二、配合實際作業,刪除第9條條文。
三、配合評鑑準備規劃建議增列內容。
決議:緩議,提下次校務會議討論。
提案九 提案單位:技術合作處
案由:擬訂定致理技術學院建教合作委員會設置辦法草案,謹附本設置辦法草案如附件9,提請討論。
說明:依評鑑準備規劃建議訂定。
決議:緩議,提下次校務會議討論。
提案十 提案單位:會計室
案由:擬審查本校94學年度收支決算如附件10,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本校94學年度收支決算已編製完成,業經信興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完畢,並於95年11月1日經本校經費稽核委員會審查通過。
二、94學年度經常門收入決算總金額為787,008,605元。
三、94學年度經常門支出決算總金額為604,750,582元。
四、94學年度資本門支出決算總金額為165,854,782元(含償還銀行借款24,000,000元)。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一 提案單位:教務處
案由:擬修正本校招生委員會設置辦法,謹附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如附件11,提請討論。
說明:
一、因應本校組織變動,於現行條文第2條內修正委員名單。
二、新增列第9條,委員會委員及工作人員若有三等親以內之親屬參加本校招生考試之迴避條文。
三、本案已於95年10月26日本校95學年度第1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決議:照案通過。惟有關本校學位學程中心主任增列問題,俟相關單位向教育部徵詢正式核定之相關文件後,再行依據辦理。
提案十二 提案單位:教務處
案由:擬修正本校學則,謹附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如附件12,提請討論。
說明:
一、因應大學法及大學法施行細則的修正,修訂本校學則。
二、本校將於96學年度成立研究所,增列有關研究生相關學則。
三、本學則修正草案業經相關單位討論後擬定。
決議:原則通過。授權教務長召集相關單位就法條內容召開小組會議討論修正後,再行上陳校長簽核。
提案十三 提案單位:秘書室
案由:擬修正本校經費稽核委員會設置辦法,謹附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如附件13,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本案修正重點如下:
(一)修正第1條,將本辦法依據由本校組織規程第35條修正為第41條。
(二)依據管科會蒞校視導所提意見,增列第6條。
(三)修正第14條,符合現行作業程序。
二、本辦法已於95年6月27日,94學年度第4次經費稽核委員會修正通過。
決議:照案通過。
伍、臨時動議:
提案一
提案單位:研究發展處
案由:擬申請「服務業經營管理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說明:本校已奉教育部核准設立「服務業經營管理研究所」碩士班,並於96學年度開始招生,擬再提出申請設立在職專班。
決議:照案通過。
陸、主席指(裁)示:
一、教務處推動的「Give Me Five相約致理、5動人生」計畫請各單位持續落實,藉以提昇學生證照的持有率。
二、11月12日為本校42週年校慶,請各單位多多參與,另國貿、財金、會資、企管、應英等5系,可以多找老校友回母校參加校慶活動。
三、有關第二校地請各位同仁多多幫忙,若有合適的土地可以介紹給學校購買。
四、為提升本校國際化的腳步,應儘速成立國際化推動委員會。
五、請副校長、技合處以及各系協助提生產學合作以及在校生證照持有率等二指標。
六、請圖資中心協助提升本校學生圖書借閱率。
柒、散會(下午5時30分)
